第二十二章 民生(下) (第1/2页)
在山林中还好些,各种强大的妖孽横行,还轮不到蝗虫称霸,不过大多数的母虫成形在人类聚集点附近,人类修士若不能在短时间内灭杀母虫,随着蝗虫数量的增多,真仙见了它也要跑。
蝗虫没有意识,只有进食的本能,按理说它们闯不过迷踪阵,可它们的数量也太多,密密麻麻,能把迷踪阵挤满,阵法也就难起作用。
蝗灾一直以来都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,尤其是母虫的成形带有一定偶然性、突然性,即使能够通过先天算数预知,也来不及绞杀,田地里的庄稼时常被祸害一空。
“呵,这都十五年前的事啦,我还想它干嘛?”老伯自嘲道,“小友,你除草的速度可真快,比我这个庄稼人还要快,也许吃饭前就能干完,不用明天再来除草。”
“谢谢老伯夸奖,等哪天修行修不下去,我就来这里种庄稼。”陈勾神情向往道,不知怎地想到种庄稼要不要交税?虽说这里是洪荒,可照样存在阶级,想必也不能免俗,“田地里的收获全归你们自己吗?”
“要是那样就好啦,地里收来的五谷必须上交四成,其中三成要交给贵族老爷,还有一成归村里支配。”老伯无奈的摇摇头,“别看这里有十多亩地,其实还不够养活家人,多亏小儿子上山打猎,还能得些额外的收入。”
陈勾停止施法,惊诧道:“这么多,四成?为什么那些贵族要抽走三成?”
其实十几亩地收获的五谷可不少,即使上交四成后,与后世十亩地的产量差不多,毕竟条件设施优越,自然也会高产。
可这里是洪荒世界,灵气充裕也带来一个麻烦,普通人做任何事都要消耗更多的能量,而他们的修为也就与外界灵气浓度相差无几,想要维持正常的生活,必须摄入更多的能量。
五谷内有灵气,只是数量不多,想要吃饱就必须吃得多,如此算来十几亩地确实不够,毕竟人活着可不仅仅为了吃,衣食住行都不可或缺。
老伯家的壮劳力只有两个,除了打猎就是种庄稼,家里的妇孺干些杂活,不像别的人家种养桑树,又或者驯养妖兽卖肉,都是赚钱的行当,尤其是妖兽的肉富含灵气,非常受贵族欢迎。只是驯养妖兽不容易,家里没有地仙期的长辈坐镇,很有可能酿成灾祸,妖兽可不是吃素的。
其他还有些赚钱的行当,可都不适合老伯家,只能种食庄稼。
“收取四成并不多,小友常年待在山上,却不知道山下的情形。”老伯耐心解说道,“迷踪阵暂且不说,这万亩良田年年种植,年年有好的收成,全赖那些修行庄稼功的人,他们能知晓五谷生长需要什么,不过一般人请不动他们,也只有贵族老爷请得动。村中还有座聚灵阵,归贵族老爷所有,日常维护就是村中负责;每年上缴五谷后,可以从贵族老爷那里求得强大妖兽的骨骸,以免有些过界的妖兽伤害到村里的妇孺……”
洪荒人族生存不易啊,陈勾暗暗叹口气,心中却不知是什么滋味,今世转生的却是妖族,虽有女娲娘娘之助,出世后即为人形,可终究是妖族,为何还割舍不下生为人的一切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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